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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名原市长助理被控行贿原市委书记一套房

这名茂名原市长助理涉行贿受贿滥用职权三宗罪受审,该案起诉书显示,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已被判刑

昨天,(广东)茂名市政府原市长助理雷挺被指控犯行贿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由广州市中院派出法官在花都法院法庭审理。在控罪中,雷挺被曝行贿罗荫国一套价值51万余元的房子,并受贿300多万元,且滥用职权致国家损失1.19亿元。法庭上,雷挺否认所有指控。

另据雷挺案的起诉书显示,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目前已被判刑。

罗荫国被查后他也“落马”

2011年2月10日,广东省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被广东省检察机关以“涉嫌职务犯罪”刑拘后,茂名市及市属区县陆续有涉案官员和企业老板被专案组带走,其中包括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朱育英、电白原县委书记李日添等人。两周后的2月24日,市政府市长助理雷挺被纪委“双规”。

广东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以雷挺涉嫌行贿、受贿、滥用职权三罪,于2012年9月18日交由广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昨日,广州市中院派法官赴花都审理此案。对于行贿、受贿及滥用职权罪的指控,雷挺一概否认。

法庭上,他称“从来没有收过任何人的钱”。

雷挺1960年6月出生,广东高州人,曾任茂名市建设局局长、茂名市规划局局长,被“双规”时,他任茂名市政府市长助理,官至副厅级。

被指行贿罗荫国一套房

雷挺说,他大概是在高州工作时认识了罗荫国。而按罗荫国在证言中的说法,其在1999年任茂名市委常委、秘书长时认识了雷挺,当时雷挺还是建委的副主任。2001年时,雷挺任茂名市建设局局长。

罗荫国称,两人认识后,雷挺希望得到他的关照和提拔。2001年到2005年春节,雷挺每年给他5万元人民币,2006年还送了1万澳元给他女儿出国用。2005年时,罗荫国任茂名市市长。罗荫国称,雷挺在这年送给了他一套价值38万元的房子及10万元的车位。

当时他说要给钱雷挺,雷挺说是送给他的。

起诉书对罗荫国的说法予以明确。据起诉书,2005年,雷挺在担任广东省茂名市建设局局长期间,该局正集资兴建职工宿舍,雷挺为谋求时任广东省茂名市市长罗萌国的关照,将该小区内一处房产(茂名市西粤南路99号大院1号楼1601房,价值人民币511577元)送给罗萌国。雷挺支付了该房产的全部购房款,罗萌国收受该房产,并未将购房款支付给雷挺。

行贿后获书记推荐升职

起诉书称,2008年,在推荐广东省茂名市市长助理兼对口支援汶川银杏乡灾后援建工作小组组长职务时,经时任茂名市委书记罗萌国的推荐、协调,雷挺得以担任该职务。

对此,罗荫国在证言中说,当时考虑到雷挺送给了他25万元人民币、1万澳元及一套房子和车位,于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关照和提拔雷挺。但起诉书除了记录雷挺行贿罗荫国一套房外,其余款项未获检方认定。

证人、时任茂名市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主任廖某说,当时建设局盖集资房,雷挺作为局长跟开发商商量好,留一套最好的房给罗荫国。罗荫国的女儿于2009年10月左右搬了进去。

说到这套房,雷挺辩解说,建设局的集资房是特殊范围内的人群才可以参与认购,它跟社会上发售的普通商品房不一样。

“有一次,我到他(罗荫国)办公室汇报工作,他提出来说‘你们那里建房,我的司机和秘书都想参与,你想办法给他们办理一下吧’。他是替他秘书讲。后来我就问‘你呢?’他讲‘哎呀,那要一套吧。’”

雷挺称,罗荫国的司机和秘书后来都退了,因为价格太贵了。雷挺反复表示,房子并非他送给罗荫国的,罗当时是市长,不方便去办手续,怕造成负面影响,于是双方口头约定,他为罗垫资办手续,等拿到房产证后罗再给钱他,但直到被“双规”,他仍没拿到证。

目前,雷挺案尚未宣判。

雷挺案其他控罪

受贿:

10宗指控9宗与房地产公司有关

据起诉书,2003年至2011年,雷挺在担任广东省茂名市建设局局长、规划局局长和广东省茂名市市长助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共收受贿赂额人民币141.2万元、港币130万元、美元7万元、欧元3万元。

起诉书显示,10宗涉贿指控中,除2005年茂名市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揽设计茂名市人民医院综合楼项目过程中,雷挺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黄秉峰的贿款外,其余9宗均与房地产公司有关。

雷挺涉贿的另一特点是,绝大部分与项目的规划审批有关。

滥用职权:

擅增容积率致国家损失1.19亿

据起诉书,2007年至2008年,雷挺在担任茂名市规划局局长期间,在审批茂名市世和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碧水湾”、茂名市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低埒小区”、茂名市隆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鸿景南苑”和茂名市新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翠苑”等四个房地产项目过程中,未经研究论证,擅自决定容积率等重要指标的数值,未经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并经分管副市长审批,超越职权,擅自批准上述项目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规划方案,上述四个项目分别提高容积率0.9、2.06、1.84和4.71,并未按规定要求上述四家企业补交土地差价款(据茂名市骏业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土地差价款分别为人民币53万余元、114万余元、666万余元、1344万余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合计2179万余元。

此外,雷挺还在审批茂名市茂南财富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财富名门”项目和茂名市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嘉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文光商业中心小区等房地产项目过程中,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合计人民币9741万余元。

雷挺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和《广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以及《茂名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合计人民币1.19亿余元。(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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