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汕头12月12日电 12月4日下午,广东省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发生一宗致14人死亡、1人重伤的恶性纵火案,犯罪嫌疑人刘双云于当晚在普宁市梅林镇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12月11日,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以刘双云涉嫌放火罪提请潮南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潮南区检察院当日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刘双云是陈店镇新溪西村陈某所开的文胸加工厂的员工。2012年11月下旬,厂方发现刘双云上报的加工件数与车间核对数不符,怀疑其虚报加工件数赚取工钱,拒付其11月份的工资。刘双云与工厂老板陈某多次交涉未果,因此产生报复念头。12月4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刘双云携带汽油、打火机等作案工具进入工厂,分别在工厂大门口及一楼堆放海绵和布料处等地方泼洒汽油,然后用打火机点燃几捆布料后逃离现场。大火迅速由一楼蔓延至楼上,过火面积约200平方米,共造成厂内15名工人被困,其中14人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人重伤。
汕头市、潮南区两级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出检察干警赶赴现场,依法介入案件侦查,及时提出侦查建议,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固定、完善相关证据,协助案件尽快办理。12月11日,潮南区公安分局以刘双云涉嫌放火罪移送潮南区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该院侦监部门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并于当天以放火罪对刘双云依法作出批捕决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