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9日,中国独体榜书名家、宁夏林业局局长王德林为宁夏女企业家协会开展的“保护母亲河”行动致词。新华网 丁立涛 摄
2009年8月19日,中国独体榜书名家、宁夏林业局局长王德林为宁夏女企业家协会开展的“保护母亲河”行动赠送书法作品。新华网 丁立涛 摄
新华网银川12月26日电 (记者 张亮)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了解到,自治区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德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多次捏造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事实,向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举报,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立案调查,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