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讯(记者 姚楠 通讯员 王世光) 17日,记者从菏泽市财政局获悉,2012年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支出195.7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69.5%,重点落实了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保障房建设等民生实事。在2013年的工作计划中,菏泽财政将缩减三公支出,继续加大民生支出。
2012年,菏泽市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3亿元,增长25.7%,高于全省平均8.2个百分点,增幅位列全省第2位。
财政支出方面,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支出达到195.7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达69.5%。其中,教育方面,全市财政支出72.1亿元,增长32.3%。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和比例,扩大了职教免学费范围,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完成菏泽学院上划工作。
社会保障方面,全市财政支出38.9亿元,增长20.6%。大幅度提高了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公共卫生方面,全市财政支出40.1亿元,增长46.3%。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40元,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扎实推进;保障房建设方面,全市财政支出6.1亿元,增长64.1%,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任务计划。
财政支持“三农”力度不断加大。2012年全市财政农林水事务支出32亿元,发放惠农补贴资金16.6亿元。投入3.16亿元支持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筹资1980万元,支持15万亩油用牡丹产业基地建设。
2013年,菏泽市将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一方面,重点压缩会议费、招待费、公务用车等支出,最大限度节约财政资金。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公务卡改革,加快会计委派转轨步伐,扩大直接支付范围,逐步将货物、服务和工程支出直接支付到供应商,真正做到“管钱的不拨钱,拨钱的不花钱,花钱的不见钱。”
另一方面,全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社会事业发展,确保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不低于20%;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城乡低保、孤儿保障标准和大病医疗救助水平,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提高到300元,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提高到2000元。散养孤儿生活费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2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孤儿每人每月提高到1200元。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年内新开工保障性住房10240套,改造农村危房1.2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