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省级地方“两会”已全部结束,各省(市、自治区)检察机关工作报告不同程度对该地区5年查办职务犯罪数据的披露,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除部分地区个别数据语焉不详外,《法制日报》记者根据各地官方网站和媒体所公布的检察机关报告不完全统计,2008年至2012年,各地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超过121073件,至少166299人因职务犯罪被查处。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如福建检察机关追缴赃款赃物2123万元,辽宁检察机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7亿余元。
涉案人数河南第一青海最低
按照记者对现有数据的分析,5年来,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人数最多的5个省依次为:河南、山东、广东、辽宁和四川,分别为20050人、14283人、11243人、10576人、10318人;青海省最低,未超过3位数。
各省级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显示,在职务犯罪日益复杂化、隐蔽化、智能化情况下,查办职务犯罪出现每年递增态势。如北京检察机关立案侦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数、人数同比分别增长3.2%和6.3%;重庆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人数同比5年前上升3成多。
惩治腐败犯罪保持强劲势头,还突出表现在各地检察机关着力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上。福建检察机关过去5年查办的贪腐案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案件达1778件,百万元以上案件212件;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布,5年来,江苏立侦贪污贿赂犯罪大案6341件,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405件,大案率在96.7%以上。
与此同时,5年来,超过9389名县处级以上干部被查处,至少742名厅局级以上高官落马。按照记者的统计,5年间查处厅局级以上高官最多的当数北京检察机关,为117人;其次是河南、湖北、广东和重庆,分别为93人、71人、69人和60人。被查处者中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江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宋晨光等人。
突出民生瞄准群众身边腐败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尽管没有一些大要案那么显眼,但其危害群众利益的程度却丝毫不比大要案逊色。因此,过去5年,各地检察机关围绕“三农”工作和教育、就业、住房、水利、社会保障等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着力查办群众身边腐败案件,效果明显。这是各地检方工作报告披露的反腐数据的又一鲜明特点。
数据显示,陕西检察机关5年查处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领域职务犯罪1258人;查办农村土地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合作医疗、农业生产补贴等领域职务犯罪1914人。
山东检察机关5年查办贪污、挪用惠农资金职务犯罪3458人,查办严重侵犯下岗职工、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利益的职务犯罪901人,并将追回的3.1亿元资金全部发还受害群众。
上海检察机关5年查处涉农惠民领域案件377件433人,教育卫生领域案件167件174人,工程建设领域案件226件247人。如依法查处了闵行区浦江镇先进村村干部陆伯顺、陈明荣贪污支农惠农款案等。
食品药品渎职犯罪持续攀高
由于种种原因,反渎职侵权工作一直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难题和瓶颈。然而,综合今年各省级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记者发现其中释放出令人乐观的信息——过去5年,各地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较大进步。
据记者统计,河南检察机关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数量全国最多,5年查办4479件6684人;广东检察机关5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人数比前5年增加54.9%;浙江检察机关5年查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行为造成国有资产损失100万元以上或者人员死亡的重特大渎职侵权犯罪,高达667人。
这其中,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因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引发的渎职犯罪,过去5年中呈现攀高趋势。如江西检察机关5年立案侦查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367件,仅生产销售“瘦肉精”、“地沟油”、“毒胶囊”等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就高达53件79人;山东立案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放纵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职务犯罪200人。
此外,各地检察机关还加强了反渎职侵权专门机构建设,落实同步介入重大生产责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等调查机制和重大复杂案件专案调查规程。如过去5年来,江苏省检察院先后立案查处了盐城水污染事件、南京“7·28”特大爆燃事故等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上海市检察机关先后查办了“11·15”火灾、“莲花河畔景苑”倒楼等一批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