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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通过核国家地位法律 称拥核是防卫手段

中新网4月2日电 据朝中社报道,朝鲜最高人民会议1日颁布法令宣布,通过关于进一步巩固自卫核国家地位的法律。法令指出,朝鲜拥有核武器是正当防卫手段,朝鲜遵守关于核武器的安全保管管理,并为最终消除核战争危险、建设无核武器世界而进行斗争。

法令称,朝鲜是核国家,具备自主的核武装,结束了遭受外来势力各种侵略和干涉的受难历史,在世界上屹立成为社会主义强国。为了进一步巩固核国家地位,朝鲜最高人民会议作出以下决定:

一,朝鲜的核武器是针对美国持续变本加厉的敌视政策和核威胁,不得不拥有的正当的防卫手段。

二,朝鲜的核武装服务于遏制和击退对朝鲜的侵略和攻击,对侵略据点实施歼灭性的报复打击,直到实现世界无核化。

三,朝鲜针对敌对势力的侵略和危险的严重性,为从质和量两方面加强核遏制力和核报复打击能力,采取实质性措施。

四,朝鲜的核武器在敌对的其他核国家侵略或攻击朝鲜时,为予以击退和实施报复打击,根据朝鲜人民军最高司令官的最终命令才能使用。

五,只要无核国家不与敌对的核国家相勾结对朝鲜发动侵略或攻击,朝鲜不会对无核国家使用核武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六,朝鲜遵守关于核武器的安全保管管理、保障核试验稳定性的规定。

七,朝鲜树立保管管理体系和秩序,以彻底防范核武器或其技术及武器级核材料非法外泄。

八,朝鲜随着同敌对的核国家消除敌对关系,本着互相尊重和平等的原则,配合国际社会防止核扩散和安全管理核材料的努力。

九,朝鲜为消除核战争危险、最终建设无核武器世界而进行斗争,并积极支持反对核军备竞赛、促成核裁军的国际努力。

十、责成有关机关切实采取为执行本法的业务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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