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连云港6月6日电 6月3日,当所有高三考生正在为高考准备之时,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某高级中学即将参加高考的高三学生王某却因为涉嫌盗窃被传唤到江苏公安边防总队连云港支队下口边防派出所接受询问调查。
当日,在学校学习完功课的王某到停车场准备骑车回家,正准备走的时候,发现停靠在旁边的一辆山地车没有上锁,王某心跳突然加速,看到周围同学骑着山地车时的英俊潇洒,王某一直也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山地车,一番犹豫之后,王某骑着那辆崭新的山地车飞快的离开了学校。
发现自己的山地车被盗后,失主立即向驻地江苏公安边防总队连云港支队下口边防派出所报警。
接到报警后,下口边防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案发现场进行勘察,询问了解受害人丢失山地车得时间、山地车的样式等信息,并运用“天网”平台等先进的科技手段,经过数小时的蹲点守候,最终将嫌疑人王某抓获。经过鉴定,被盗山地车的价格为1060元。
经过询问了解得知:王某今年18岁,是赣榆县某高级中学的高三学生,出生于普通家庭,家中还有一个弟弟正在上小学,家中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但平时在学校表现并无劣迹。在被民警带到派出所后,王某万念俱灰,口中不停的说:“我完了,我完了。”当时的一时冲动,酿成了今天的祸。民警得知王某马上就要面临高考后,将这个案件汇报给分管案件的副所长李强,李强认为,王某的行为虽已构成盗窃罪,但主动将被盗山地车还给受害人,认罪态度积极良好,情节轻微,并且王某马上面临高考,倘若将王某拘留,那么必将错过此次高考,拘留之后再到学校复习的可能也微乎其微,其前程也基本断送,综合多方面的考虑,李强认为王某值得帮助和挽救。当即将此案件提交下口边防派出所党支部开会研究,经过研究,支部决定挽救这个失足少年。
6月4日,经过呈请赣榆县公安局领导审核,本着教育为主的执法理念,决定暂不办理王某的案件,给予王某一次机会,让其参加高考。(李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