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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社监委称自己无调查权 重查郭美美需新证据

6月14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召开了媒体见面会

6月14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召开了媒体见面会

中广网北京6月15日消息(记者车丽)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现在,谈到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相信许多人会冒出一个疑问,这个从成立之初就是一个迷的组织,到底和红十字会是什么关系?它凭什么去监督红十字会?又怎么监督?

对于这些问题,昨天(14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召开了媒体见面会,一一作出回应。

红十字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引起媒体关注,这全都拜"郭美美"所赐,所以昨天的见面会自然也绕不开这个名字。见面会上的前三个提问都与"郭美美事件"相关。"是否重查郭美美?"社监委委员之一的金锦萍做了回应。金锦萍说,的确有委员提出过"重启调查"的议案,但社监委并没有法律授权的调查权。

金锦萍:我们只能建议红会协调相关部门调查的职责。如果还要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必须要由国家公权力机关进行,必须要有比2012年调查所掌握的更新的证据。

红会社监委建议红十字会协调相关部门,对于新发现的关于"郭美美事件"的证据进行调查,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新的证据。

对于这个表态,多位业界人士都提出质疑。长期关注中国红十字会的知名爆料人周筱赟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接受中央台记者陈振玺采访时说,"郭美美"是中国红十字会的重大事件,连这个都不能监督,就不能称之为"监督委员会"了。

周筱赟: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章程第六条明确规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可以应公众的要求,对涉及红十字会重要事件进行调查,也可根据需要,自行对涉及红十字会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而现在他却说没有调查权,连对郭美美这样重大的事件他们都没有调查权,那么社监委章程所规定的调查权到底体现在哪里?难道他们的调查权就是网上出现关于红会的负面说法,他们打电话向红会确认,然后红会说这是谣言,他们就宣布这是谣言。如果根本一开始社监委就没有调查权,那要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章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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