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达才在庭审中。
庭审结束,杨达才被带离法庭。
西部网讯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8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杨达才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犯了罪,愿认罪服法。14时40分左右,审判长宣布,今日庭审结束,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检方指控杨达才在为一家公司从安全评价乙级资质申报甲级资质过程中提供帮助,先后收受贿赂25万元。检方认为,杨达才存款中有504万余元属于无法认定来源的财产,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目前,杨达才504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巨额财产及25万元受贿款共计529万元已被扣押。
杨达才在最后陈述中说,自己工作几十年,最后跌入犯罪深渊,给党和政府、家庭造成伤害,自己追悔莫及。自己确实犯了罪,愿认罪服法。
杨达才说,自己有自首情节,希望法律能给自己一个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杨达才504万元财产来源不明 称是下属同学送礼
西部网讯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8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杨达才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公诉人指出,杨达才的家庭财产中有504.5万元无法说明来源,对此杨达才回答说应是下属和同学过节送礼。
公诉人指出,杨达才及家人名下财产1177.68万元,其中611余万元能够说明来源。
杨达才回答公诉人提问时说,能说明来源的财产包括:家庭工资收入190多万,妻子高某为亲属(高某弟弟250万,杨达才表侄女50万元)代理理财300万元,妻子自己投资理财收入四五十万,妻子经营的餐饮项目收入一百多万,杨达才及家人全部公积金20余万元,儿子结婚及孙子出生亲家给的礼金二三十万,以及母亲去世留下的一点钱。
杨达才表侄女吴某出庭作证时称曾给其表婶50万元,让其帮忙理财,出事(2012年杨达才身陷“手表门”)后,其要回资金,当时所打收条撕毁。
公诉人问杨达才500多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的原因时,杨达才回答说:“应该是过年过节下属或者同学送礼,不知其目的。”
杨达才陈述受贿过程:先责怪推辞最后还是收钱
杨达才在庭审中讲述了自己受贿的全过程,称自己当时还责怪行贿人常某某“上次的钱应该拿回去,怎么又来了?”但一番推辞之下还是收受了钱款。
杨达才供述:2011年5月,陕西一家科技公司法人代表常某某在该公司申请安全评价甲级资质过程中,经人引荐,在杨达才办公室向杨行贿5万元。当时常某某将装有钱的塑料袋放在沙发上,离开时使了一个眼色。
2011年底,为表示谢意,常某某再次来到杨达才办公室,将一只装有10万元的单肩包放在杨达才的桌子上,称“这是自己的一点心意”。
据检方及杨达才本人供述,2012年上半年,常某某再次来到杨达才办公室,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包送给杨达才。
杨达才本人称,当时他责怪常某某:上次的钱应该拿回去,怎么又来了?但一番推辞之下还是收受了钱款。至此,杨达才共三次受贿共计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