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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检票遇阻,携程岂能一赔了之?

10月3日,北京南站,近百游客在检票时,因票面信息与自己的信息不符而被拦下导致滞留火车站逾4小时。为此,滞留游客依据新《旅游法》相关规定向提供火车票的携程网方面索赔,并当场获赔。(10月4日千龙网消息)

一个旅行团近百人检票遇阻,这样的事发生在国庆黄金周,可谓影响极大,究其原因,从表面看是携程网向游客提供的实名制火车票和游客的身份信息不相符。这本是不应该发生的事,网站为何明知游客票证不符违反乘车规定,还让游客去检票乘车?携程的工作人员道出了其中的奥秘:自从火车票实行实名制后,在旅游黄金周到来之前,一旦火车票开卖,他们便会用准备好的身份信息买下大量车票,等客户下订单提交了个人信息后,再退票用客户身份信息把票买回来;今年试了几次,发现一退票便被人买走,老方法行不通。所以就直接让游客过来检票了。笔者算是明白了,出现游客检票遇阻事件的根本原因是携程网以盈利为目的,提前囤票,其行为和黄牛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现在网络售票可提前20天,但很多人因做不到提前20天确定自己的行程,造成实际上无法在车票开卖的第一时间去购票。而像携程网,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囤票,然后利用车票来销售更多的旅游产品,热门时段的车票他们压根不用担心会过剩,即使偶尔出现少量车票积压,退票损失和囤票所带来的利益相比也是微不足道的。车票实名制,他们可以想出“先囤票后退票后再买回来”的歪招来应对,发现退票买不回来了,就直接让游客拿和身份不符的车票去检票进站。携程的各种手段和黄牛无异,而这种有组织的囤票,实则是一种公司行为,是一种通过搭售旅游产品的倒票行为,方式更隐蔽,其危害要远大于一般的黄牛,必须用法律来严惩。

此次的游客检票遇阻事件,有知名律师认为携程网此举并不违法,只是囤票行为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同时也侵害了滞留游客的合法权益。如真是这样,那携程及时实施旅客满意的赔偿方案,可以说已经有效地进行了处置,似乎可以画上句号了。然而,笔者却不这么认为,“用提前准备好的身份信息买下大量的火车票”,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通过网站购买旅游产品时的身份信息并没有被他们妥善保存然后定期销毁,而是有可能被反复用来购买火车票。这是一种严重的、赤裸裸的侵权行为,背后所暴露出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比事件本身更严重。

2009年4月2日施行的《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泄露旅游者个人信息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2011年10月29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携程涉嫌冒用、泄露旅游者身份信息,其行为已明显触碰到以上法律法规的相关条款,不是违法是什么?

既然是涉嫌违法了,就不能让携程简单地一赔了之,而是应该由相关部门进行仔细调查。此次的游客检票受阻事件所暴露的问题或许还只是冰山一角,是否有更严重的倒卖游客身份信息的问题?必须要给公众一个交待。问题一旦查清、查实,按照法律法规,该怎么处理就是怎么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

个人信息不是赚钱工具,保护已刻不容缓。对于利欲熏心的个人和组织,若想通过非法利用个人信息来直接或间接获取经济利益,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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