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北3月27日讯(采编/辛蒙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树立厉行节约的文明风气,近日,萧县出台了《萧县严格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办法》,要求全县各级党员、干部遵照执行。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遵守以下八个方面规定:
一是严禁采取同一名义,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凡需要宴请的,按照一切从简的原则,必须严格控制在亲属之间;
二是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务影响扩大人员范围大操大办,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喜庆事宜不得通知亲属之外的人员;
三是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及其它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等;
四是不准收受、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及其它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等,不准要求协助操办婚丧事宜或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五是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红包礼金等财物;
六是严禁单位出面组织宴请,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
七是全县党员、干部不准参加亲属以外的婚丧嫁娶、开业庆典、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活动,更不准送礼或随礼;不准参加除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大庆典以外的活动,其它特殊重大庆典活动需报经上一级纪检部门批准;
八是严格遵守其他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全县各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遵守以下八个方面规定:
一是严禁采取同一名义,分批次、多地点等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凡需要宴请的,按照一切从简的原则,必须严格控制在亲属之间;
二是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务影响扩大人员范围大操大办,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喜庆事宜不得通知亲属之外的人员;
三是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及其它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等;
四是不准收受、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及其它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红包礼金等,不准要求协助操办婚丧事宜或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五是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红包礼金等财物;
六是严禁单位出面组织宴请,不准用公款送礼,不准违反规定动用公车、公物;
七是全县党员、干部不准参加亲属以外的婚丧嫁娶、开业庆典、乔迁新居、庆生祝寿、升学留学、参军就业等活动,更不准送礼或随礼;不准参加除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大庆典以外的活动,其它特殊重大庆典活动需报经上一级纪检部门批准;
八是严格遵守其他厉行节约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暂行办法》要求,操办婚庆等事宜应在10日前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丧葬事宜可按规定先行办理,并在事后10日内报告。
《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年度述职述廉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是干部的一律免职,并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对用公款支付婚丧喜庆费用或违规收受、索取财物的,没收违规所得,依法依纪从严查处。(责任编辑:滕富生)
《暂行办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列入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年度述职述廉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是干部的一律免职,并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同时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对用公款支付婚丧喜庆费用或违规收受、索取财物的,没收违规所得,依法依纪从严查处。(责任编辑:滕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