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本网资讯 > 正文

青海重点开发区域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18%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安排,省发展改革委先后组织开发建设了1︰25万空间地理信息系统,调研编撰了《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研究报告》,历时7年最终形成了《青海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规划已正式发布实施。根据规划,我省重点开发区域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18%,全省近七成的人口囊括在此区域内。

  ●省域主体功能区划分三类《规划》内容共分八个部分包括全省主体功能区划分、能源资源与基础设施、区域政策、规划实施等。经综合评价各单元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发展潜力和人居适宜性,规划将省域主体功能区划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三类,没有优化开发区域。

  【重点开发区域】包括东部重点开发区域和柴达木重点开发区域,属国家级兰州-西宁重点开发区域。该区域面积为7.3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18%,总人口39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8.7%。

  【限制开发区域】包括国家级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能区、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和省级东部农产品主产区、中部生态功能区。该区域面积为41.41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57.71%,总人口14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5.8%。

  【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等20处,面积22.11万平方公里;省级禁止开发区域有省级自然保护区、国际、国家重要湿地等437处,面积为3.81万平方公里。国家级、省级禁止开发区域面积25.91万平方公里,扣除重叠面积后为23.0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32.11%,总人口32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5.5%。

  ●我省国土空间开发有章可循该《规划》是我省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目前省政府已正式印发实施。《规划》对我省把握正确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打造“三区”、建设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作者:啸宇)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yaowen/2014-04-16/29261.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