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江苏频道讯 宿迁市宿豫区司法局切实采取四项措施,重点做好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实现法律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一是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区所有乡镇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区妇联、工会、残联等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分支机构,同时在村(居)聘请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区、乡(镇)、村(居)三级联动、自上而下的农村法律援助网络。
二是成立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针对关乎民生、符合条件的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成立法律援助应急服务队,以专业的知识、专业的途径、专业的人员及时介入,为百姓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尽早解决困难,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是建立“一村一顾问”制度。组织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区134个村居开展法律服务挂钩联络帮办工作,确保一村配有一名法律顾问,为村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四是成立公共法律服务团。专门为进程务工人员、农民、未成年人、特困职工、老年人、残疾人等六大类群体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目前全区共办理238件法律援助案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678次接待群众来电咨询239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通讯员 嵇光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