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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规模以上石化企业要建专职消防队

  6月24日上午,山东省菏泽市能源化工救援能力建设暨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推进会召开。据相关规定,规模以上石油化工企业要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东明县建立的消防队、站数量不少于4个。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牡丹区委书记刘传瑾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28家大型化工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与会议。

  按照《消防法》的规定,规模以上石油化工企业要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具备独立的值班备勤室和消防车库。每个消防队出勤消防人数不少于20人;消防车辆不少于四辆,其实明确规定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泡沫消防车2辆、泡沫干粉联用消防车1辆。

  据山东省下达的相关文件规定,将进一步加强公安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其中石油化工企业密集区域东明县,其消防队、站数量不少于4个。同时要在靠石油化工企业较近的消防站组件石油化工灭火救援专业队。

  此外,公安消防部门还将对重大危险源调查评估机制、安全生产检查督导机制、安全设施维护保养机制以及灭火救援应急联动机制等进一步健全。(钟博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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