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周口讯 昨日,周口市民朱先生致电大河报,称周口市区新建路与六一路交叉口有一“奇葩”警示牌。一根路牌指示杆上悬挂有一个告示,称这里是夜市摊,门前禁止停车,违者罚款200元。“在这个位置开夜市本身就是占道经营,可是居然还挂出告示声称要罚门前违章停车者。”
昨日上午9时许,大河报记者赶到现场看到,在路口的东北角设置有“新建路”的指示牌。就在指示杆上,一小块白色塑料板上写着:“夜市门前禁止停车,停车罚款200元。”标牌所对应的位置,是一家固定经营的小饭店,饭店两间门面房的卷帘门紧闭,蓝色的铁门上刷有几个大字“禁止停车”。记者注意到,在标牌与饭店门面之间是人行道,其中还包括一条盲道。朱先生说,每到晚上,夜市摊的桌凳就摆放在人行道上。 不过,饭店门口的机动车道上并未设置停车位,如擅自停车的确属于违章停放。朱先生认为,“尽管如此,也该由交警、城管部门来处理,饭店有什么权利处罚呢?饭店占道经营又该谁来管呢?” “这实际上是一种社会病态,是市民素质有待提高的表现。如果大家都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又何必用得着警示、处罚呢?”周口市职业技术学院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李明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