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淮北市水务局原局长张殿坤涉嫌受贿、贪污一案,今天在淮北市烈山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张殿坤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以及侵吞公款共折合人民币410余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今年55岁的张殿坤自2002年3月起,先后任安徽省淮北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并兼任淮北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经理、淮北市国有资产运营公司副经理、总经理,淮北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总经理、执行董事,2009年12月起任淮北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案发前,张殿坤任淮北市水务局局长。
检察机关指控称,2002年至2011年间,张殿坤在担任上述诸多职务时,利用其对相关项目资金申报及资金拨付审批、相关建设工程管理及资金拨付审批、为相关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帮助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有关单位、个人送给的现金、购物卡等共计人民币412.2万元、港币2万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此外,张殿坤还利用职务之便,将应由其个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支出在单位报销,侵吞公款共计1.9万余元。
案发前,张殿坤自己或者通过他人退还行贿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190余万元。在接受纪检部门调查期间,张殿坤主动供述其部分违纪事实,积极退交违纪款,检举揭发他人违纪线索,其近亲属代其退出部分赃款,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