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记者从菏泽市司法局获悉,为加强对菏泽市执业公证员的管理,全面掌握执业公证员的综合情况,依据《山东省公证员执业档案管理规定(试行)》,菏泽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为全市39名执业公证员建立了个人档案。
据了解,此次公证员执业档案突出个人信息、考核情况、监督管理、信息化等多个方面,其中,监督管理将每年对公证员的执业情况和所承办的公证事项的质量检查情况及评价,公证员年度内被投诉和举报、执业中有不良记录或年度考核发现有突出问题的,在菏泽司法行政网公开,以便群众监督。
而信息化则是将菏泽市39名公证员每人建立一个档案盒,统一编号、装订,把所有档案录入数据库,查询档案可不用翻阅纸质材料,直接实施电脑查阅,方便查找。
据介绍,执业公证员档案的建立是公证员队伍建设的基础工作,在公证员队伍建设和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通过档案的建立,进一步了解并掌握公证员的任职情况,把握公证员任职情况的整体动向,为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便利。(记者 陈晨 通讯员 段振伟)
(来源:齐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