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市扶持力度最大、政策含金量最高、操作性最强的一个指导性文件,标志着我市更加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的基本完善。”10月20日,在《日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这样定义日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9月11日,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日政发〔2014〕11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主要着力点和目标是,加快建立促进我市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和更高质量就业。
《意见》共9个部分、35条,其主要精神可归纳为:实施一大战略、实现两大目标、完善三大体系、统筹四大群体就业、落实20项改革举措。
据了解,实施一大战略,即确定“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两大目标,即推动实现更加充分就业和更高质量就业;完善三大体系,即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更加科学的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统筹四大群体就业,即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落实20项改革举措,即建立多元化就业投入机制,力求设立就业创业基金等。
其中,在“完善三大体系”中,日照“七大突破”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尤为突出。下面,我们一起来解读这七项政策。
——— 首次设立市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14年至2018年,市政府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4000万元,用于创业带动就业。同时,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适当增加支出额度。
——— 再次提高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符合条件人员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给予每个就业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首次实施房租水电费补贴。首次对未入驻创业孵化基地且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条件的自主创业人员,给予房租水电费补贴,补贴期限2年。最高补贴额度9000元。
——— 首次实施创业奖补政策。在继续给予创业孵化基地最高50万元奖补基础上,首次确定给予省级创业型城市一次性奖补50万元,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补,创业型街道(乡镇)一次性奖补10万元,创业型社区一次性奖补3万元。
——— 统一提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对全市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高到10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最高额度提高到20万元;对吸纳就业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型微型企业(含民办非企业单位),最高额度提高到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小企业,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意见》同时要求,建立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和多元化信用担保体系,建立起覆盖不同阶段、不同群体的创业融资扶持链。
——— 继续实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意见》要求,在全面落实支持和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实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符合条件人员自主创业人员最高减免9600元,吸纳符合条件人员的小微企业每人减免5200元。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备案减免税管理,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执行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首次建立创业跟踪服务制度。《意见》要求实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登记“一站申请、多证联办”办法,对初创市场主体建立实名制跟踪服务制度,实施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创业融资、创业补贴、税收优惠、创业指导“六位一体”全程政策扶持和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