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邳州讯(通讯员王一平 丁大伟)年初以来,邳州市国土资源局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和保障措施,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
一是明确局党委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负有统筹谋划部署、强化措施落实、强化宣传教育、选好用好干部、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监督考核、加强制度建设、坚决反对腐败、带头廉洁从政9个方面集体责任;
二是明确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有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督、保持清正廉洁4个方面责任;
三是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负有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自觉接受监督4个方面责任;
四是明确各国土资源所、各科室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责,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负有定期研究、安排、督促、检查、分析、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好队伍、管好自己;
五是明确局纪委是落实监督责任的主体,负有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履职监督、开展警示教育、积极预防腐败、严肃查办案件5个方面责任。重点对人员履职依法依规和遵章守纪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真正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作用。
六是明确履责保障措施。推行“签字背书”、述责述廉、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党风廉政约谈、专项巡察各项举措,明确各项举措的具体操作办法,制定《邳州市国土资源系统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督办督查制度》、《邳州市国土资源局申告查实待岗制度》等制度,建立切实可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保障“两个责任”的实行,保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责任编辑:滕富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