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桑志朋 通讯员侯信昌 谭华泰山区报道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环保局和公安部门日前联合执法,对一家造成污染物排放的废旧轮胎炼油加工厂设备等依法查封。7名涉案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泰山区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在行动过程中,泰山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省庄镇文化路南闻到一阵阵刺鼻呛人的味道。经过对周边的严密排查,在东苑庄村东北方向树林隐蔽位置,发现一处用废旧轮胎炼油的加工厂。
厂区内弥漫着大量刺鼻气体,地面随意堆放着大量蒸馏后的废残渣,用于炼油的废旧轮胎、橡胶卷带以及钢丝等材料。厂区正北方位置土层以下有6个炼制罐,多名工人正在忙着炼油。厂区东南方向地下有两个储油罐,罐内存有气味浓烈的毛油。
经初步判定,蒸馏后的废残渣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的设施、设备予以查封,并在设施、设备的关键部件及供电开关阀门处张贴了封条。现场堆放的60.27吨危险废物已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7名涉案人员被警方刑事拘留。
根据“两高”司法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此案涉嫌环境污染罪。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部门调查与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工作程序要求,泰山区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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