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15 年 7 月 20 日发出,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主会场设在西宁市城北区纬一路 18 号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应参
加表决董事 7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名,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连良桂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半年度
总裁工作报告》;
3、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4、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子公司广西
海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权利的议案》;
《关于放弃子公司广西海东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的公
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5、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减持
其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明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