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泰州10月30日电(冯人綦)近日,江苏省泰州市一名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引起热议。据了解,泰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处处长秦某某拟任该局总工程师,引起关注的是其在早先公开的个人事项表里仅名下房产价值便超2000万元。对此,泰州市委组织部回应,严格对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并未发现这名干部存在违背相关规定的情况。
秦某某的个人事项表显示,其名下房产4处,计5000多平米,市价合2042.8万元。据秦本人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的说法,其父在泰州市姜堰区从事房地产开发,他名下房产来自父亲赠予。
2006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其中第四条为: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独资、合伙或者较大份额参股的方式,经营企业或者举办经营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该领导干部不得在上述企业或者单位的行业监管或者业务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
泰州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对文件精神的把握,领导干部的父母参与相关行业的经营活动,并不与上述规定相抵牾。“事实上,从对这名干部的前期考察来看,各方面显示还是很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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