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孙盈)城市集中供热工作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记者昨日从市供热办了解到,今冬明春我市集中供热的总体要求为:提质量、降价格、保安全,相关供热保障部门在供热季来临前,将全力为市区集中供热做好保障工作。
据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介绍,11月30日前,市区各热电企业、供热单位将完成对市区集中供热居民小区的供热设备、主管网、小区换热站的改造、检修和巡查、消缺工作,拒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出现。全市各区供热办将对此进行逐一检查,市供热办也将进行抽查,确保供热安全。各热电企业也将建立和完善集中供热保障工作领导及办事机构,及时处理供热期间出现的各种问题。今冬明春集中供热,我市各热电企业将积极推广直供模式,对于具备直供条件的,原则上必须直供,让直供在我市落地生根并惠及到广大用户。对于暂不具备直供条件的,热电企业也要和相关部门一道约束、监督好物业公司、转供热单位和业主委员会,让暖气直供这种既能减少中间环节又提高供热效率的模式真正让利于民。
供热质量和安全标准不断提升,价格却有所下调,这对老百姓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在今冬明春供热中,各热电企业、物业公司和转供热单位将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印发的《关于明确市区今冬居民集中供暖价格政策的通知》文件要求,原则上1平方米要比上年减少1元钱。市公安局、市物价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单位和部门,也将在今冬明春供热工作中结合各自职能,认真做好协调、监管和服务工作。同时,各区也将落实属地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热源企业与热用户关系的组织、协调和对接,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故和应急事件,确保热用户和供热市场的稳定。
与此同时,在今冬明春集中供热中,各区供热办还将在每个供热小区显要位置公示该小区的供热或转供热单位和物业公司的名称,以及相关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同时公布的还有供热合同主要条款和热电企业售汽单价以及居民结算单价,并公布结算方式。做到让供热在阳光下运行,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供热行业中出现的失信单位和违法个人,还将被列入到我市信用系统中的“黑名单”,让失信企业和个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于供热过程中出现的不法行为,市供热办也将联合公安、质监、物价、房管、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打击。
为啥点赞按天供暖
寒暑
昨日试供暖,室内顿觉如沐春风。而《按天供暖,如何?》一文(本报11月19日7版),在《今日徐州》APP上和朋友圈里,赢得很多点赞,这让我们迎接下周可能的降温时,至少可以心暖暖的。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朋友圈里有人晒出小区供暖通知:根据大多数业主意见,选择供暖时间为100天,而正常供暖期为90天。对于这顺应民意之举,朋友直呼:暖气直供,大好消息。可见,人心向暖,还能扩大内需。
据说,营销的第一准则是管理客户期望,而不仅仅满足客户。管理部门、供暖企业,能不能认真倾听客户需求,合理协商、科学安排,温暖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