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决定,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6年1月24日在南京召开,会期约五天半。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有:
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审查和批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审查和批准江苏省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江苏省2016年省级预算;
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听取和审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审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江苏省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
其他。(王晓映)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