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淮网讯(时东珍)近日,大坞镇政协积极组织政协委员、社情民意联络员认真学习《滕州市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大坞镇《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了解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问题,拉开了大坞镇政协协助政府监督管理农村“三资”的序幕。
“三资”管理工作既是乡镇管理的重点更是难点,为此,大坞镇政协积极组织政协委员协助党委政府抓好宣传和监管工作,落实了三项措施:一是广泛宣传,复印滕州市纪委印发的《滕州市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300余份,分别送到每名机关干部、每位村支部书记手中,进一步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中易出现的问题;二是协助组织镇村两级干部集中学习关于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的若干文件,纠正“三资”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错误认识,列出日常工作中可能出现的“三资”问题;三是组织政协委员参与各村、各部门对照检查环节,了解各村、各部门是否存在“三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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