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依法履职水平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本报记者 李凤虎
1月1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良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报告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并提出了2017年的工作部署。
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上凝神聚焦发力,为实现我省“十三五”良好开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创新有为
一年来,先后召开7次常委会会议,共审议议题114项。其中,审议通过省本级法规项目9件,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制定的法规12件;检查11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29个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了专题询问、专题调研和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监督;就有关重大事项作出9项决定决议;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66人次。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制定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细化常委会党组的工作职责、议事范围和决策程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常委会党组在各委员会设立分党组,进一步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坚持围绕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职尽责。发挥人大职能优势,推动稳增长保态势、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国家战略规划实施等重点工作落实;及时修改法规,全力支持和保障重大改革举措落地;作出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全面依法治省不断深入。
坚持在省委领导下扎实推进地方政权建设。深入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修订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强化乡镇人大主席团的职责;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先后组织36人次进行宪法宣誓,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公仆意识;指导开展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去年下半年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开始启动,全省将依法直接选举产生165万多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突出重点领域立法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
聚焦改革发展重大问题开展立法。及时修改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对我省地方性法规中涉及行政审批的内容进行全面审查和清理,修改了煤炭条例、烟草专卖管理条例、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等10部法规中的相关条款。
立法规范公共权力运行。审议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把预防职务犯罪从一般工作部署向依法规范推进;修订行政执法条例,强化对不文明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审议通过黄河防汛条例,将黄河防汛从行政措施上升到法律手段;制定了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对319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
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科学设定立法规范,强化人大立法主导,加强立法调研工作,扩大立法有序参与。
稳步推进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去年,我省除郑州、洛阳外,15个设区的市首次开展地方立法,翻开了我省设区的市立法工作崭新的一页。
切实增强监督实效加强自身建设和服务保障
着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我省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强监督。聚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抓住稳增长保态势这一全局性工作,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旅游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开展简政放权、优化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专题调研。
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紧扣推动我省“1+N”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组织人大代表到乡村调研,推动这些贫困县奋力完成脱贫任务;督促各级政府不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农村薄弱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建设,加快城市新区义务教育配套学校建设;开展河南省中医条例执法检查,督促政府推进中医药事业改革。
着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就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省市县三级人大联动执法检查,以“实施环保法律、聚焦水气土壤、建设美丽河南”为主题深入开展“中原环保世纪行”活动。
着力深化司法监督工作。支持司法体制改革,督促审判机关增强主动公开、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司法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司法公开成果应用。
大力推进建议办理公开,向全社会公布代表建议目录和重点建议答复件。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办的56件议案均已办结,其中25件议案所提立法建议列入了常委会立法计划。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对专门委员会的领导,成立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会,开展全省人大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举办专题讲座、市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培训班。加强对外联系交流,举办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与德国、希腊、俄罗斯、澳大利亚等15个国家的地方议会、政府和友好组织开展务实交往合作。
注重提高立法质量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的部署,聚焦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聚焦全省中心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
坚持立法先行,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今年拟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条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职业培训条例、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以及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等8部省本级法规;做好设区的市拟提请的30部法规的审查批准工作;开展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预算监督条例、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条例等31项立法调研。
更加注重监督工作实效,围绕促进深化改革加强监督,围绕推动经济发展加强监督,围绕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监督,全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更加注重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指导许昌等七个设区的市及全省县乡人大开展好换届选举工作,认真做好省人大换届选举相关工作。
更加注重提升履职能力,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常委会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密切与市县人大联系。在机关建设方面,提高信息化水平,改进人大宣传工作,推动理论与实践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