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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乡村振兴,安徽准备这么干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2018年2月13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安徽作为农业大省,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时的嘱托,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小岗村重要批示精神,继续弘扬敢为人先的大包干精神,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奋力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国前列。现就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省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粮食生产能力跨上新台阶,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迈出新步伐,农民收入年均保持两位数增长,农村民生全面改善,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农民获得感显著提升,农村社会稳定和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良好基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没有农业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当前,我省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农业结构不优,供给质量亟待提高;农民适应生产力发展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不足,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亟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民生领域欠账较多,农村环境和生态问题比较突出,乡村发展整体水平亟待提升;支农惠农体系不完善,农村金融改革任务繁重,城乡之间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我省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有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有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有广大农民的创造精神,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支撑,有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有旺盛的市场需求,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牢牢把握历史契机,立足省情农情,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举全省之力,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安徽篇章。

  二、全面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特别是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决策部署,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2.目标任务。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及省委十届六次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建设闯出新路;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农村厕所、垃圾、污水专项整治“三大革命”取得显著成效,农村基础设施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区域间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大体均衡,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村改革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风文明取得新进展,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3.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和党内法规,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作为全省各级党组织的共同意志、共同行动,做到认识统一、步调一致,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注重提升农民素质,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我省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针对不同区域,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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