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旅游频道 > 旅游信息 > 正文

国家旅游局:废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

 日前,国家旅游局决定废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2005年7月6日发布)。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已被国家旅游局印发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旅办发[2012]166号)所取代,国家旅游局2005年7月6日发布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因此,2016年6月30日国家旅游局第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废止〈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管理办法〉的决定》,自7月19日起生效。

  据悉,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公共服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务院法制办《关于报送部门规章清理结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国家旅游局于2016年3月启动了国家旅游局规章的清理工作,目前清理工作进展顺利。(李志刚)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travel/zixun/2016-08-10/367539.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