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城中村的下淀社区是一个涉农社区。集体土地随着国家经济建设,自1957年被铁路枢纽、大炼钢铁、木材市场、国家粮食储备库、六0一仓库、面粉厂、药材库等项目大量征用,减少约3800亩。目前,社区实有涉农村民1004人,人均土地仅0.5725亩。
1979年12月6日,邓小平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方时,用“小康”这个词语来描述“中国式的现代化”。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把小康作为主要奋斗目标和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阶段性标志。这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首次使用“小康”概念。
为让居民过上好日子,下淀社区党委通过认真学习中央、省、市的文件精神,深刻认识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多创收理好财,让居民过上好日子是基层党组织应承担的责任之一。面对涉农失地后的实际困境,社区党委决定挑起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重担,做创收理财的“当家人”。在此过程中他们走活了两步棋;第一步棋是用制度管理,阳光运作的方法解决社区过去在集体资产经营及处置过程中不透明、无监管、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首先成立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对集体资产实行统一制度管理、统一规范经营、统一财务核算; 同时建立“三资”台账,组织专业人员对所有的固定资产和资源性资产进行盘点,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登记表》、《在建工程清查登记表》、《货币资金清查登记表》等各类报表,全面详细核实帐内帐外资产及其实有价值,切实做到账目清、底子明。为了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社区党委还把集体资产的管理权包干到每位社区工作人员身上。实行资产管理增值保值考核和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绩效挂钩,基本杜绝社区集体资产“跑、冒、滴、漏”现象。
在推进小康之路的建设中,下淀村还依据徐州市人民政府、徐政发〔2004〕43号文件,《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行使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被征用的属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又未能调整其他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应当将不少于百分之七十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在取得被征地农民同意后,统一安排使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审议并以票决形式通过了两套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失地村民自由选择了生活保障方案。十年来,下淀社区将征地剩余款及集体积累资金用于长期解决失地村民的生活,建设广山路商业综合楼13000平方米,建设工业园区轻钢厂房8栋及配套办公楼两栋,为方便居民生活建设农贸市场4000平方米、铺设道路7条,为丰富社区文化生活,建设老年活动中心650平方米等,总支出3450.65万元。
为让历年来因征地而失地的村民生活保障逐步提高,千方百计得到一些实惠,让村民生活好起来,让村民活的更健康、更长寿。社区为落实党中央2009年提出“强农惠农”政策,历年征地款多数用于失地村民生活保障,千方百计建设集体资产,确保失地村民生活补助费发放有后劲。自1986年每人每月10元,逐步增长到每人每月600元(自2015年1月1日起)。
按照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十项基本标准,下淀社区2004年以来,随着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村民生活水平水涨船高、福利发放及时到位、医疗设施不断完善、丧葬补助提高、老年娱乐场所固定、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居住环境全面改善。由于社区党委真正发挥了“当家人”创收理财的好作用,社区的集体经济收入及居民人均收入连年递增。2014年社区集体经济收入1200万元,居民人均收入17200元。2015年社区集体经济收入1350万元,人均收入19315元,实现了让居民生活一年更比一年好的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