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发《徐州市车用成品油升级实施方案》 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六汽柴油 |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郑微)记者昨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第十专项工作组获悉,为深入推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日前,市成品油专项整治联合协调小组制订下发了《徐州市车用成品油升级实施方案》,对我市成品油升级工作进行部署。按照方案要求,自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加油站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 方案确定了油品升级时间节点。自10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所有加油站(点、船)全面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10月1日之前,重点开展油品置换。在成品油升级之前,设立1个月的油品置换期。要求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在新标准实施之前完成油品标识更新和油品置换等工作,置换期间销售价格不变。10月1日之后,将重点加强市场监管检查。 细化了油品升级任务分解。一是中石化、中石油徐州分公司要提前做好销售准备工作,保障国六标准车用成品油油品配额。其下辖的油库要提前做好清罐及接收国六标准车用成品油的各项准备,并在8月底前完成油品置换工作,确保徐州市场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的供应。二是民营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要稳定国六标准车用成品油进货渠道,按期完成标识和油品置换任务。三是各县(市)、区政府要加强本辖区内成品油市场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成品油升级有序进行。对民营加油站点油品升级加强督导,严格按照推广进度做好升级置换。监督企业在发油台、加油机、购销发票、提货单和立式招牌等油品品名后加注“国VI汽油”“国VI柴油”字样标识,并在10月1日前完成标识更新和油品置换工作。 强化了油品升级保障措施。市有关部门将按照成品油升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负责人,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联合推进机制,履行好各自职责,并加强对县(市)、区和本系统对口单位的工作指导,抓好成品油升级方案的落实。同时,各县(市)区政府要抓好本地成品油升级秩序管理,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升级检查,切实加大油品质量抽样检测力度,加强终端质量监控,严厉查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加强成品油市场的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确保车用成品油升级工作平稳有序。并且,建立应急预案,中石油、中石化徐州分公司要做好油品升级过程中可能出现因油源紧张而断货的应急预案,建立多渠道供应机制,确保国六标准车用成品油油品10天以上用量,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另外,将畅通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使消费者能及时举报成品油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共同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