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郑州某中学一班主任收缴并销毁了学生的数部手机。该校相关负责人说,学校明令禁止学生带手机,销毁手机则是该班主任按照之前制定的班规执行的。该负责人还说销毁前班主任跟家长沟通过并征得了家长的同意。
这件事如果上升到法律高度,需要讨论的问题很多,但当我看到图片上那一地的狼藉——四五部手机被摔成碎片,我感到痛心,并想到了一个“暴殄天物”的成语。
“暴殄天物”本义指的是残害灭绝自然万物,后来也引申为任意毁坏各种财物。对这位班主任来讲,不管怎样论述自己行为的“教育意义”或者校规班规的合理性,价值近万元甚至上万元的数部机器在瞬间变成一堆垃圾,此行为本身就是一个不可饶恕的错误,更无法将它看成是教育行为。
从班级管理角度而言,只要合乎有关规定或约定,收缴学生手机或其他违规违约物品,这似乎说得通。但属于公民有权使用的合法物品,随意销毁就是不恰当的。学生的手机是学生的个人财产,同时也属于学生家庭的财产。如果不准学生带进学校,收缴后完全可以交还家长。并且,学生带手机家长不可能不知情,交还家长并对学生家长晓以利害,才是教育之道。
另一方面,这位班主任狠摔手机的时候,想到学生感受了吗?当众将价值万元的财产损毁,学生会怎么样想?在学生心目中,摔手机的班主任该是多么冷酷又不近人情的一个人。
过犹不及。这位班主任的这一摔,摔掉的是他作为一位教育者的宽容、慈爱和友善。而师生之间的信任与爱戴远比摔坏的手机更难修复。(李兴旺 作者系蒲公英评论特约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