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发布《关于做好201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凡校园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院校、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
校招严禁限定院校、性别等歧视信息
《通知》中明确提到,在确保各类校园招聘等活动安全、有序的同时,要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凡校园招聘活动严禁发布含有限定院校、性别、民族等歧视性信息。高校要加强维权教育,切实防范“试用期陷阱”等危害毕业生权益的不法行为。
各个高校要充分发挥校园市场的重要作用,通过举办分层次、分类别、分行业的招聘活动,提高招聘活动效率。高校要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结合毕业生专业特色,提供相应的就业见习岗位。切实做好毕业生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递和手续衔接工作,做到简便、快捷、高效。
明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业课程
在鼓励大学生创业和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方面,《通知》指出,从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要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对全体学生开发开设创新创业教育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展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培训。同时,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制订本地本校创新创业学分转换、实施弹性学制、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具体措施。
同时,高校要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在创新创业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各地各高校要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聘请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建立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高校需统计未就业毕业生数据
根据《通知》,从2016年起,各地各高校要重点统计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暂不就业毕业生等指标。建立三级联动机制,辅导员(班主任)及时了解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意愿,院系认真核实汇总就业数据,学校实时更新就业监测系统相关信息。
教育部要求,各地各高校要在年底前编制和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将创新创业相关情况以及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升学、暂不就业等内容纳入就业质量报告,更加科学、客观地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状况和特点。(记者 刘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