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京1月3日电 (张妍)近日,江苏省人社厅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全省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通过2至3年的努力,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的综合管理政策体系、分类科学的评价体系、布局合理的评审网络体系、缜密高效的监管体系等“四大体系”,为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方案》提出,计划从2017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江苏各类专业技术资格,对职称外语水平原则上不作要求;彻底取消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今后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我省各类专业技术资格,不论层级、不论单位性质,一律不得将计算机应用能力作为职称申报和评审的必备条件。
除制定出台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政策外,《方案》还将探索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制度,在卫生、乡村教师、农业科技、海洋渔业等系统进行试点,按照基层评价标准、方式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限定在基层单位使用,并落实岗位聘用、工资待遇等相关工作。
《方案》还提出,建立健全分类科学的评价体系。从改革科技人才评价制度、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完善教师评价体系、完善卫生行业人才评价标准、完善面向企业、基层一线和青年人才的评价发现机制等方面推进,重点解决片面将论文、专利、项目和经费数量等与科技人才评价直接挂钩的做法,不将论文发表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重点解决评价标准过于追求学术化问题,解决目前所有工程系列正高层次专业共用一个评价标准,难以体现不同专业特色等问题;重点解决师德评价不突出、评价标准难以体现教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的特点;重点解决医德评价手段单一,评价标准难以体现医、药、护、技不同岗位特点,基层卫生人才职称倾斜力度不够等问题。
截至2015年底,江苏共有72.6万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04.4万人获得中级职称,322.4万人获得初级职称,高、中、初级人员比达到12∶3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