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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名在职教师被严肃处理

 

市教育局重拳整治校外有偿补课
13名在职教师被严肃处理
 
 


◎徐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甘晓妹 通讯员 张涛

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并坚决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将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作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抓手。2017年以来,市教育局进一步加大对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力度,联合市纠风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聘请百名教育行风监督员,畅通举报途径。通过学校自查、专项督查、社会协查,实现立体监督,精准治理。加大对校外租房办班、参与社会培训机构代课、组织学生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做到时时督查,惩处并举。

为严肃纪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近日,市教育局就2017年暑期查处的市直属学校13起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查处一个教育一批警醒震慑一片

本次通报的典型案例涉及徐州市第一中学、徐州市第三中学、徐州高级中学、徐州科技中学、徐州市第三十一中学等5所学校13名在职教师。这些老师有的长期从事有偿补课,甚至自己举办辅导班,有的向社会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有的介绍其他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特别是2016年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后,这些老师仍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在社会产生了恶劣影响。

徐州市第一中学一教师,自2010年以来,在其家中、社会培训机构等场所多次组织学生有偿补课,收取补课费、代课费。现给予记过处分,清退违规所得,调离徐州市第一中学,扣发部分绩效工资。

徐州市第一中学一教师,多次在社会培训机构中代课,收取代课费,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和学校三令五申的情况下,仍然心存侥幸在外代课,现给予记过处分,清退违规所得,调离徐州市第一中学,扣发部分绩效工资。

徐州市第三中学一教师,在小饭桌点、学生家中等场所进行违规补课,收取补课费。现给予记过处分,清退违规所得,扣发部分绩效工资。

徐州高级中学一教师,在教育培训机构代课,收取代课费,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后仍不收手,现给予警告处分,清退违规所得,扣发部分绩效工资。

“上述组织、参与有偿补课的违规行为,虽然发生在极少数教师身上,但严重损害了教育和教师整体形象,同时也暴露出部分教师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淡薄,无视制度和禁令,放松思想道德和职业操守修养,背离了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初心。”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全市广大教师从此次处理中吸取教训,对照检查,举一反三,真正发挥处理一个、教育一批、警醒震慑一片的作用。

继续保持治理有偿补课的高压态势

“治理在职教师校外有偿补课,关乎教育声誉,关于学生健康成长,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市教育局态度是明确的、坚决的,不管是哪个校长、哪个教师不守规矩,我行我素,顶风违纪,都要坚决查处,查实必究,绝不姑息迁就,不搞下不为例,做到重拳出击,正风肃纪。”该负责人表示,教育行政部门将建立重点约谈机制,实行“一案双查”,不仅严肃追究违规教师责任,还要对敷衍塞责、屡推不动、治理不力、问题频发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追责,党员教师违纪,还要给予党纪处分,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活动,向全系统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教育行政部门还强调,学校是整治工作责任主体,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治理,将党风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深度融合,健全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紧盯寒暑假、法定节假日等时间节点,重点查办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以及课上不讲课后讲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切实将在职教师是否参与校外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同时,广大教师要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每一名教师都不能有任何侥幸心理,要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加强师德修养,规范从教行为。要积极参与“争当课堂教学先锋、争当师德模范先锋、争当志愿助学先锋”行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抵制有偿补课行为。将答疑辅导等正常的教育教学环节作为教师基本职责,通过开设“名师公益课”“党员助学岗”“网络课堂”等,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开展课前课后或假期义务辅导,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坚决维护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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