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职业教育集团
22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过明确职业学校校企合作的目标原则、实施主体、合作形式、促进措施和监督检查等,建立起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框架。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负责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办学的基本模式,也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
《办法》明确了校企合作是指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和企业在实施职业教育过程中通过共同育人、合作研究、共建机构、共享资源等方式实施的合作活动。其提出了要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合作机制,明确职业学校和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具体来说,校企可以根据就业市场需求,合作设置专业、研发专业标准,开发课程体系、教学标准以及教材、教学辅助产品,开展专业建设;合作制定人才培养或职工培训方案,实现人员互相兼职;可以根据企业工作岗位需求,开展学徒制合作,联合招收学员,按照工学结合模式,实行校企双主体育人等。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相关负责人指出,下一步将积极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和产教融合试点,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遴选10个左右省份、100个左右城市、1000家左右示范职业学校(职教集团)和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支持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举办职业学校,拓展社会资本参与职业教育空间。“继续指导建设一批校企深度合作项目,重点服务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助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推出一批职业教育集团优秀案例,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行业指导的跨区域大型职业教育集团。”该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