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在自家经营的酸洗电镀作坊偷排废水,陈某等12人不仅被追究刑罚,还可能承担28万余元生态环境修复费。22~23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由公益环保组织提起的5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派检察人员出庭支持起诉。
这5起案件均发生在酸洗电镀作坊,被告将未经任何处理的废水直接排到河水、沟渠中,造成地表水严重污染。去年12月20日,被告人分别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7个月、6个月及拘役等刑罚。刑事判决生效后,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又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造成环境污染的生产、排放等侵害行为,消除造成环境污染的风险;恢复原状或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合计28万余元,并在徐州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等。结案后,该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将存放在徐州市环境保护公益金专项资金账户。
这5起案件是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设立以来该市第一批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法院引入“双方技术专家出庭论证”制度,并请环境专家作为陪审员,鉴定人也出庭作证,庭审结束后将择日宣判。 (顾 敏)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