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展频道 > 产业公司 > 正文

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徐州地方税务局 关于金税三期优化版上线有关事项的公告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全省国税系统、地税系统将于2016年10月8日起上线金税三期优化版。为确保我市系统顺利切换和正常上线运行,最大限度降低对纳税人正常经营的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系统上线期间暂停业务办理安排

(一)全市国、地税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厅于2016年9月22日18:00至10月8日8:30暂停办理除电子税务局网开发票(国税)、网上咨询以外的所有服务。

(二)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包括办税服务厅、行政服务中心办税窗口、车辆购置税办税窗口、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税窗口、发票代开点、委托代征单位、自助办税终端)于2016年9月22日18:00至10月8日8:30暂停办理除以下业务外的所有涉税业务:

1.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认证(含自助、窗口),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的办税服务厅报送(国税);

2.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入税控系统的卷式发票)抄(报)税(国税);

3.出口退(免)税单证业务(国税);

4.房产交易税收(含新房、二手房)的受理和初审业务;

5.咨询业务。

(三)特别提醒:

1.为保证税款及时入库,2016年9月21日18:00暂停POS机服务,所有刷卡缴税(费)业务暂停,10月8日8:30恢复正常服务;

2.为不影响及时退税,请出口企业在2016年9月15日前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国税);

3.为不影响缴费单位参保人员社保费待遇享受,请缴费单位在2016年9月20日前缴纳社会保险费(地税);

4.纳税人端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入税控系统的卷式发票)的自行开具、网上认证、抄(报)税功能及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仍可正常使用(国税);

5.金税三期上线后增值税申报将实行先报税后申报(国税);

6.房产交易税收(含新房、二手房)的开票、退税等业务暂停,受理和初审业务正常办理。

二、恢复业务办理安排

2016年10月8日8:30,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网上办税厅等办税渠道恢复正常办理各类涉税(费)事宜。

三、申报期顺延调整安排

2016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顺延,调整为2016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四、相关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纳税人根据本公告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于2016年9月22日(含当天)前尽早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

(二)10月8日起,受办税高峰及系统磨合等因素影响,可能会出现办税场所拥堵、等候时间较长等情况,广大纳税人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特服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提前预约,合理安排涉税(费)事宜办理时间,尽量错峰办理。

(三)上线期间,纳税人所有涉税(费)事宜,均通过江苏省徐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网站,以及国、地税局电子税务局和网上办税厅、微信和微博公众号、短信、办税场所公告栏等正规途径和渠道告知。请广大纳税人切勿相信不法分子编造散布的各类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若有疑问,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及12366纳税服务热线、国税特服号、官方网站等渠道咨询。有关问题、意见及建议也可通过上述渠道向税务机关反映。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和便利,对于金税三期上线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省徐州市国家税务局

江苏省徐州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31日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finance/cygs/2016-09-06/369870.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