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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春节临近,行车莫贪杯中物

 

春运首日,男子高速酒驾被查获
警方提醒: 春节临近,行车莫贪杯中物
 
 

 

徐州日报讯(记者 马国明 特约记者 徐公轩)1月13日,春运首日,驾驶人王某前往山东济宁走亲戚,中午就餐时喝了几杯啤酒。酒后带着两个亲戚驾车上路,在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执勤的交警查获。

当天下午3时30分左右,徐济高速公路江苏山东交界处安庄收费站执勤民警路斌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山东牌照的白色汽车内有浓重的酒味,车内3名年轻男子均带有酒意,疑是酒驾。于是上前要求驾驶人靠边停车,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看到民警递过来测酒仪,驾驶人慌了神,连忙应答:“对不起,我就喝了点啤酒,您看能否照顾一下,咱不吹行吧?”说着,他和车内另外两人下了车,并借着酒劲,多次想把执勤民警拉到路旁无人处“表达一下心意”,均被路斌严词拒绝。

在拉拽过程中,路斌腰部扭伤,他忍痛稳住3名男子,与带班领导派来的增援人员一道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酒后驾驶。据驾驶人王某交代,他与车内两名男子是亲属关系,临近春节,他们去山东济宁走亲戚饮酒后,想去丰县一个表弟家玩,因害怕路上有检查,于是开车走济徐高速,没想到会在收费站被查。

事后,民警路斌被确诊为急性腰扭伤。王某涉嫌酒后驾驶,目前案件在进一步的审理中。

■警方提醒

对于酒后驾车,高速交警算了这样一笔账,酒驾实在不“划算”。在处罚方面:1.酒精含量如果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记12分,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同一记分周期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另外,在成本方面包括:1.法律成本,《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中关于酒后驾驶及因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理、处理规定;2.经济成本,包括因酒驾受伤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3.人生成本,如不得录用公务员、找工作难等;4.家庭成本,包括因酒驾造成的对自己、家人、朋友等身体和心理上造成的影响。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行车莫贪杯中物,尤其是临近春节,走亲戚较多,为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酒后不要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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