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扬尘防治标准 强化扬尘防治水平 市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即日起实施考核 |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颜子舒)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会精神,巩固前期建筑工地扬尘强化管控成果,部署下一步工作,4月10日,市城管局组织召开市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推进会,对市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相关要求进行说明,对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督导考核工作和数字化案件处理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为引导各区不断深化工地施工扬尘防治标准,强化工地扬尘防治工作水平,切实巩固自去年秋冬至今扬尘强化管控工作成效,即日起至12月31日,将对铜山、贾汪、鼓楼、云龙、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云龙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地铁工地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实施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情况及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具体涉及围挡设置、道路硬化、出入口冲洗设备、物料堆放、现场管理、喷淋降尘、禁止作业、信息公示等八个方面。 围挡设置: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的硬质围挡,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防溢座不低于0.2米,围挡外侧墙面整洁、无污垢、无野广告; 道路硬化:施工工地路面应当实施硬化,出入口外侧10米范围内用混凝土、沥青等硬化,出口处硬化路面不小于出口宽度,满足车辆安全行驶要求;施工期间,工地内道路应保持完好、无积尘; 出入口冲洗设备: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安装冲洗设施,并保持出入口通道以及道路两侧各50米范围内的清洁;冲洗水池应当接通城市排水管网; 物料堆放:严禁露天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物料,施工现场的弃土、建筑废弃物等应及时清运,临时堆放的应采取覆盖湿化、绿化等防尘措施,防尘网应使用不低于6针的密目网; 现场管理:工地要安排两名专职保洁人员对进出车辆进行冲洗,禁止带泥上路;脚手架外侧应当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袋装水泥,严禁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清扫施工现场时,应洒水降尘;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应当及时平整施工工地,清除积土、堆物,采取绿化、覆盖等防尘措施;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施工扫尾阶段清扫出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应当袋装扎口清运或者用密闭容器清运,外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 喷淋降尘:施工现场应配备移动式雾炮设备、符合条件的塔吊要安装喷淋降尘设备等降尘设施,定时定点对施工区域进行喷洒降尘;围挡沿线内侧设置雾化喷淋降尘设备,每日实施降尘作业;土方装卸期间必须使用移动式雾炮设备对装车作业区域进行降尘; 禁止作业:风力五级以上或出现重污染蓝色及以上预警天气,禁止土方开挖、整理及路面二灰结石等作业; 信息公示:工地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扬尘公示牌,公示监管单位人员信息及联系电话。 据了解,考核将由市城管执法支队督察大队牵头组织,每月进行一次,结果将报至市、区政府,对整改不及时的问题实施督办,必要时启动问责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