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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7日至12月29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城乡建设局进行了巡察。2018年1月1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城乡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巡察整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

一是深化学习,思想认识到位。局党委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自觉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自觉对照反思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存在问题,着力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

二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局党委坚决贯彻落实市委要求,于1月12日下午召开局党委会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问题全部认领,逐项逐条对照检查,以责任制的形式分解为21项46条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81条整改措施,责任到人。每一位局领导都认领了问题,表明了态度,深刻反思,迅速整改。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全体局领导分别到分管的单位召开了整改专题会议,局党委先后6次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部署和调度推进,市纪委派驻第十六纪检组同步对整改工作开展了督查和指导。2月23日春节假期后的第二天,我局又召开了全局巡察整改推进会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全力以赴推进整改。

三是落实整改方案,扎实开展整改。研究制订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逐项销号,同步健全完善各项制度。目前整改全面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46条具体整改任务,已经完成39条,6条整改正在进行, 1条正在落实。重新制定完善制度15项。

二、逐条逐项对照反思,不折不扣开展整改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总揽全局、推动发展用力不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总揽全局、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上狠下功夫,促进建筑产业进入现代化发展新时代。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我市《促进建筑业发展改革的实施意见》。对本地建筑业企业开展综合性调研,筹备召开全市建筑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推进本地建筑业发展。建筑业发展势头企稳向好,2017年我市建筑业总产值达1827亿元,目前我市共有建筑企业1431家,其中特级3家,一级258家。6家企业被省住建厅评为省百强企业。重点扶持一批企业资质升级。修改完善市优质工程“古彭杯”评选办法,积极采取措施,提高本地企业优质工程获奖率。

三是加快推进城乡建设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城市功能,改善提升城乡环境。2018年推进6大类170项城建重点工程,完善设施、优化功能、补齐短板、做强弱项,在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绿色节能建筑建设、代建工程建设等方面加强领导,由分管局领导带队进行系统性研究,提出整体发展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

四是加快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步伐。制定了《徐州市“十三五”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印发了《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补充通知》。我市已成功申报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市,2家设计单位被省厅命名为设计研发示范基地,3家钢结构企业和3家预制构件企业被命名为部品生产示范基地,1家院校被确定为人才实训基地。2018年装配式施工建筑面积占新开工项目总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

2、关于培育扶持本地建筑企业缺少创新思维和担当意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高度重视省市关于建筑业发展决策部署。认真研究贯彻《徐州市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培育扶持本地建筑企业发展。引导企业多元化经营,提高抗风险能力,强化资本运作,提高工程总承包实力。对本地企业在全市建筑市场所占份额形成月报制度,定期分析市场情况。综合施策,在资质升级、金融合作等方面大力扶持,提高本地企业信用水平和履约能力,切实提升本地企业竞争力,提高本地市场份额。开展建筑市场管理专项整治,加强信用管理,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严格核验入库信息,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开展招投标专项整治,对全市政府投资工程中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3、关于党委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牢固树立四种意识,构建良好的政治生态。充分发挥党委核心作用和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局党委议事决策规则重新进行修订并印发,严格履行局党委会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督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局党委研究确定的工作,加强进度督查,积极推进落实。

4、关于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敏锐性不够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正确认识巡察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局属各单位均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不折不扣逐条对照整改。对中梁事故认真反思,局党委站在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中梁事故问题的严重性,从单位职责、思想意识、纪律观念等方面深层次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反思整改,防微杜渐。形成事故整改报告,在局党委会进行通报。针对中梁事故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了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重新梳理、明确了装配式建筑审批流程,增加审核环节,切实把好审批关,同时对已批的装配式建筑全面进行回头看。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巡查,监察支队、安监站等单位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制度,把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5、关于四风问题整治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党委领导班子调研工作制度》和《2018年调研工作计划》,对建设工作深入一线开展调研,切实加强对县(市)区建设局的业务指导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对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相关业务进行网上办理,减少现场原件核验环节,最大限度地方便市民办事,杜绝官僚主义、衙门作风。制定完善一次性告知、服务承诺等制度。明确流程,规范程序,加强法制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制度,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科学、民主,着力防止“畸轻”执法、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和保护性执法。

6、关于权责意识淡薄,权力运行有时失控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局属单位和处室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排查,共梳理廉政风险点169个,印发《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范措施》,相应建立完善了防范措施和防范机制。巡察中即知即改,研究制定印发了《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推进“三清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方面文件。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偏差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委研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意见》,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主体责任制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完善党建责任体系,局党委委员结合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每年就履行“一岗双责”、抓分管领域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和对照检查。

2、关于党内生活不严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推进“三会一课”制度化规范化,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的通知》,党员领导干部强化普通党员意识,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增强“四个意识”,聚焦突出问题,严肃对照检查,开出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局党委分别于2月11日、12日召开了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和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市委第四巡察组领导和市纪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组领导参加会议并点评。各支部也相应召开了组织生活会。

3、关于基层支部建设缺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制度落实,推动支部活动方式创新,使支部的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实效。轨道质安站、安监站、质监站等党支部均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着力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落实联系基层制度,建立局领导包挂联系基层支部、支部联系群众的制度,每一位局领导都对应联系1-2家基层党组织,重点联系软弱涣散、发展滞后、情况复杂的党组织,加大指导力度。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4、关于干部提拔使用不规范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局党委的领导和核心作用,增强干部工作的群众知晓度、透明度、信任度。全面加强干部的考核。进一步规范关键岗位干部轮岗交流工作,对干部提拔使用不规范现象坚决整改到位。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使用“四必”规定。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纪律和规矩意识淡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把党纪国法列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加强宪法、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等方面的学习,强化干部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加强监督问责。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提醒。

2、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抓好“两个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担当。局党委制定印发了《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关于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用有效制度机制推动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当好表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每年组织对基层各单位及机关处室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不少于两次专题监督检查。

3、关于“三清示范区”建设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市委“三清示范区”建设系统工程切实贯彻部署,按照局党委边巡察边整改、即知即改的要求,制定了《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三清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在全局巡察整改推进会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动员部署市委巡察整改推进和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及“三清示范区”建设工作,市纪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组领导就相关工作进行了专题强调和部署。

4、关于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乏力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对关键环节和岗位系统准确地排查风险点。按照“谁行使、谁梳理,谁分管、谁审核”和“全员参与、不留死角”的原则,对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再次进行全面排查梳理,特别是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招投标市场监督、建设工程质监安监、企业信用体系评价、房屋征收、行政处罚等关键岗位和环节,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5、关于恋权擅权仍有市场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学习教育,严格依法用权,坚决杜绝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违法行为。加强权力监督和制度约束,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严格开发企业资质审核程序,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初审环节,严格履行经办人受理、处长复审、分管局长审核的三级审批制度。对过往项目进行重新核查。对2017年6月-2017年10月办理的76宗企业资质审核项目,对照标准进行重新核查。

6、关于财务管理漏洞较多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监督管理。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财务管理的通知》和《徐州市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内部控制规范》,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杜绝违规出借大额资金,规范发放各种津补贴、奖金、福利,加强统一管理,完善业务接待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审批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力度,每年局财审处对局属单位至少进行一次内部审计。二是开展专项治理。就巡察反馈的财务管理漏洞较多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改,对全局进行全面内查,按照单位自查、局财审处核查、落实整改三个阶段进行。对情况较为复杂的代建中心、检测中心等单位,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到单位召开了班子会和全体人员会,讲明政策、提出要求、严肃整改。

7、关于管党治党松软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吃空饷”治理回头看。对于疑难、遗留问题,动真碰硬,切实把工作做到位。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正科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党员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的通知》,对科级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私人护照的管理等从严把关。开展了内部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全部局属单位再一次进行了对照整改落实。

(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浮于表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在全局召开的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上,现场签订了2018年度廉政建设责任状。加强基层单位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找准廉政风险点,强化防控手段和措施,有针对性地修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制度、规范行为,建立长效机制。局党委一年最低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落实的具体措施,责任到人。

2、关于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知晓片面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加强党员干部和系统财务人员对党规党纪的学习,抓好《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通过系统学习、交流、研讨,强化干部对党纪国法的敬畏意识。市纪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组也结合实际对全局全体在职人员就履行主体责任、“三清示范区”建设、推进巡察整改等工作提出了要求,进行了专题廉政教育。

3、关于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惩,严厉查处各项违纪违法行为,绝不手软。局党委和市纪委第十六派驻纪检组组织对问题进行逐一调查核实,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问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党性教育,开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活动,切实增强党员干部懂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针对发现问题暴露出的管理漏洞,加大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反腐工作机制。

4、关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较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就基层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较多等已开展专项治理。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召开了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会议,对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开展了“四个意识”、党规党纪和财经纪律专题教育。外聘了两个审计事务所,成立了四个核查小组进行全面审计,对个别问题较多单位,由局党委副书记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局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深入基层调度情况,督查进度,目前各阶段工作已基本结束,对违规发放的绩效奖、探亲补助、高铁超标、公积金、社保超标等津补贴清退到位。二是严格八项规定相关制度的执行。重新梳理了《局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不打擦边球,不搞变通隐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三、坚持巩固整改成果,努力推动城乡建设长效发展

一是树立政治自觉,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局党委将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牢记政治使命,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好“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扎实推进整改。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对已完成整改任务的,定期组织“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对正在进行中的,全力以赴抓到底,一心一意求实效;对整改过程中新发现的,立行立改,绝不放置、积压。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整改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三是加强思想转变,以整改成果推动城乡建设事业新发展。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城乡建设事业有机结合起来,不断解放思想,创新思维,以整改促工作、以创新促发展,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成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水平、赢得群众满意的过程,成为推动城乡建设创新发展、跨越发展、健康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6-66998020;邮政信箱: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领导小组(徐州市新城区镜泊西路6号建设大厦669房间,邮编:221018);电子邮箱:xzjs62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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