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日报讯(记者 骆耀明)记者从市委农工办获悉,我市近日出台《加快发展“六型经济”促进经济薄弱村集体持续增收行动计划》,确保到2019年全市269个经济薄弱村全部实现脱贫。 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 经济薄弱村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18万元,是这一轮扶贫开发工作的硬任务,事关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为多渠道增加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收入,确保如期实现经济薄弱村脱贫的目标,结合近几年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际,我市专门制定了此项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紧紧围绕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目标任务,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大力推广村集体经济发展成功模式,不断增加村集体收入,探索村集体增收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村级组织发展经济、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能力。 重点扶持170个经济薄弱村(省定133个、市定37个),其中2017年扶持64个、2018年扶持57个、2019年扶持49个。2016年脱贫达标的和开展土地股份合作试点的99个经济薄弱村不再扶持。扶持的经济薄弱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当年要达到18万元以上,到2019年全市269个经济薄弱村全部实现脱贫。 鼓励发展六种类型 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重点选择推广六种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资源开发型。村集体利用村内土地、林地、水面、矿产、旅游等资源,通过直接经营、合作经营或租赁承包,发展规模种养、林下经济、旅游观光等项目增加收入。 资产经营型。盘活村集体原有办公用房、厂房、仓库等,通过承包、租赁、参股经营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存量资产利用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兴建仓储、市场、宾馆等二三产业载体,通过提供流通、仓储等服务获得稳定的经营收入;经村民会议同意,将村集体闲置资金入股效益好的企业、购买金融债券等,增加村集体投资理财收入。 产业发展型。扶持集体企业、工农产业基础较好的村,做大做强集体为主体的主导产业或配套项目,实现村集体经济发展增收;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条件下,通过吸引资金,以村企联建或依托企业创办村级集体经营项目,增加集体收入。 服务创收型。村集体牵头成立劳务合作社、专业合作社、服务公司等组织,开展土地流转、产销中介、物业管理等服务,为群众提供农产品产销、生活服务;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单独或联合组建工程施工企业,承建农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增加集体服务性收入。 股份合作型。建立社区股份合作社,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明确集体资产所有权,整合利用集体积累资金,通过统一规划多种形式发展集体经济;村集体牵头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吸纳农民以承包土地经营权、资金、技术等入股,村集体通过规模经营增效分配增加收入;牵头组建富民合作社,吸纳村民入股开发集体闲置建设用地等资源,村集体通过入股分红增加收入。 联合开发型。针对一些位置偏远或受规划限制、村内资源匮乏、发展空间较小的村,多村联合、共同出资,集中在县城区、经济开发区等统一规划建设专业市场、商业门面、标准厂房、停车场等资产,通过收益分配增加村集体收入;不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的村,整合资金入股国有投资平台,以固定收益分配,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 加大优惠政策扶持力度 资金扶持。每个经济薄弱村筹资规模150万元。对省定经济薄弱村,在省财政每村安排60万元的基础上,市、县财政各给予每村40万元补助,后方挂钩单位帮扶10万元;对市定经济薄弱村,市、县财政各给予每村70万元补助,后方挂钩单位帮扶10万元。 资金保障。各县(市)区要建立村集体经济发展融资平台,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撬动和鼓励社会资金的投入,县级财政予以适当贴息,探索推广“财政资金池+金融资本+扶持项目+村集体增收”的模式。 税收奖补。对村招商引资的项目,项目新增税收的县(市)区、镇留成部分,全额奖补到村。 规费减免。对经济薄弱村集体增收项目建设,市、县级收取的规费,予以全额减免。 土地利用。各县(市)区在政府征用村集体土地时,应安排5%作为村发展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安排不低于5%用于村标准厂房和创业点建设的基础上,每亩给予2万元的指标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