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上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开庭审理一宗在该市非法经营案件审判史上“首屈一指”的大案,涉案金额超过1000亿元。扬州警方发现端倪后,远赴广东等地实施抓捕,成功侦破这一公安部督办案件。由于被告人身体的原因,法庭无法正常进行庭审工作,暂时终止,并宣布择日重新审理。
案发
扬州“股神”
举报非法黄金期货平台
扬州市民大龙是个股迷,对炒股、炒期货非常在行,周围的人都称他为“股神”。2012年,他接触到了广东某黄金期货交易平台,看到宣传广告十分诱人,就参与到了其中。因为对炒期货在行,前前后后投入了几十万元之后,他把期货炒到了近200万元,纯利润超过百万元。但是当他准备把期货出手的时候,账号却莫名其妙地被查封了,这意味着不仅100多万元的利润拿不到了,而且他几十万的投入也打了水漂。大龙非常着急,他找到了当时鼓动他参与到这个平台的河北某投资公司,希望能把这200万元退出来,但是对方说,他们仅仅是广东某黄金期货交易平台的代理,要想解决问题,必须本人直接找广东的老板。
无奈之下,大龙联系到了广东该黄金期货交易平台老板卫某,但卫某说,他们已经把相应权限下放给河北的代理商了,他让大龙去找他们。大龙曾试图找河北和广东两方协商解决这件事,没想到双方踢起了皮球。作为期货界的资深人士,大龙感到这个期货平台有犯罪嫌疑,2013年3月,他来到扬州市公安局油田分局报了案。
揭秘
“炒家”亏的钱
全都进了平台老板腰包
卫某建立了类似于地下私彩赌博网站性质的非法黄金期货交易平台,但是仅凭他一个人去动员,肯定人数不多,那该怎么办呢?卫某想到了联系国内一些掌握炒黄金期货资源的投资公司,拉他们入伙,或者发展他们为下线,让他们去动员一个个“炒家”。这一招果然奏效,这些代理商通过发布网络广告、发布优惠信息等手段,吸引炒家入驻这个平台。
据悉,这个期货交易的全过程可以概括为建仓、持仓、平仓或实物交割。建仓也叫开仓,是指交易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一份期货合约相当于签署了一份远期交割合同,如果交易者将这份期货合约保留到最后交易日结束,就必须通过实物交割或现金清算来了结这笔期货交易。然而,进行实物交割的是少数,大部分投机者和套期保值者一般都在最后交易日结束之前,择机将买入的期货合约卖出,或将卖出的期货合约买回。即通过一笔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来冲销原有的期货合约,以此了结期货交易,解除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义务。这种买回已卖出合约,或卖出已买入合约的行为就叫平仓。建仓之后尚没有平仓的合约,叫未平仓合约或者为平仓头寸,也叫持仓。交易者建仓之后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了结期货合约:要么择机平仓,要么保留至最后交易日并进行实物交割。
公安机关介绍,每笔交易卫某都会收取不菲的手续费,另外,炒家买入但没卖出期间,卫某要对存放在平台的人收取“仓费”。此外,另一种最主要的来源,就是“吃掉”炒家亏损的钱,因为这个平台完全是由卫某掌握,所有炒家炒期货亏损的钱,都进了他的腰包。很快,他就开上了豪车,还拥有接近千万元的豪华别墅。 (杨凯剑 张玲 陈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