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6日电 (余燕明)昨日晚间,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002)公告披露了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交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的回复。
钜盛华在给深交所的回复中强调,公司严格遵守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条款,未有尚未披露及不充分披露事宜,试图说明其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持有万科股份过程中一切合规。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是在本月10日向钜盛华发出持有万科股份事项关注函的,累计向钜盛华提出了其增持万科股份过程中的9个问题质询,涉及钜盛华持有万科股份的事项披露、资金来源、表决权等。
尽管钜盛华强调公司在增持万科股份过程中信披合规并且对增持事项充分披露,但是在发出这份回复以后,钜盛华也再次更新和修改了之前发予万科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对增持万科股份过程中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比例作了更详尽披露。
从今年11月27日到12月4日一个礼拜的时间里,钜盛华通过7个资产管理计划累计增持了万科4.97%的股份,至此次权益变动后,钜盛华和前海人寿合计持有万科20.008%的权益,晋升万科企业第一大股东位置,超越了此前第一大股东华润股份15.23%的持股比例。
钜盛华在回复中详尽披露了此次增持万科4.97%股份的资金来源。钜盛华这次增持万科耗费了96.5亿元,但因为是以7个采取分级方式的资管计划增持,所以钜盛华直接出资只有32亿元,优先级委托人出资64亿元。
以此计算,钜盛华通过资管计划增持万科股份的配资比例达到了1:2。而据人民网记者了解,近期已有多家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人士消息称,由劣后级份额持有人参与投资决策的结构化资管的新增近期或许已被监管层叫停。
这类资管计划具有为劣后份额持有人变相开展类似于场外配资活动的功能。在银行等优先级资金的数倍认购下,劣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为资管产品下达投资指令,进而曲线地实现杠杆交易。
但钜盛华透过资管计划增持万科股份是否属于配资式资管计划亦不明朗,其中一个重要的区分是劣后级委托人能否直接执行投资指令参与股票投资。
钜盛华委托南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西部利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间资管公司管理这7个资管计划。
根据签订的资管计划协议约定,这些资管计划均将计划份额净值0.8元设置为平仓线,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净值低于或等于平仓线时钜盛华需按照管理人要求及时追加保障金。
国泰君安的一位人士告诉记者,这是普通基金等资管计划一般的限制条件,在基金份额净值概念中,1元通常是基金的发行面值,投资人认购每份基金的价格也就是1元,当基金投资标的价值上涨或下跌后,份额净值相应涨跌。
“钜盛华的这些资管计划投资标的是股票,认购股份市值会随着股价波动而变动,如果万科股价出现下跌,资管计划管理股票市值等于或低于之前认购金额的80%,就会触及平仓线,要求钜盛华追加保证金。”国泰君安的这位人士说。
钜盛华通过资管计划增持万科股份后,也得以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获得了这些股份的表决权。钜盛华约定这些资管计划时签订了《补充协议》,在资管计划存续期内,如万科召开股东大会,管理人应按照本公司对表决事项的意见行使表决权;如钜盛华需要资管计划行使提案权、提名权、股东大会召集权等其他股东权利事项,管理人应按钜盛华出具的指令所列内容行使相关权利。
这7个资管计划其中5个对优先级资金采取封闭式运作,并且优先级资金在存续期满前不得退出,另外2个资管计划约定不定期开放,在开放日优先级资金可以退出。前者约定的存续期为2年,后者存续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