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下午,青海省委召开常委会议,学习传达中央有关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青海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11月份以来,青海省发生了数起自焚案件。自焚这种以极端方式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既违背了人类自身繁衍生息的伦理本性,又违背了现代社会尊重生命、热爱生活的文明理念,也违反了藏传佛教的教规教义,是非常愚昧、极其错误的。策划、煽动自焚是将藏传佛教引向邪路,同情、推崇自焚是混淆是非、助纣为虐。在任何国家和地区,以宗教为名煽动他人以自焚等极端方式残害生灵、危害社会都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我们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青海省藏区和谐稳定、长治久安的高度,迅速组织开展反自焚专项斗争,坚决依法打击煽动自焚和组织闹事的违法犯罪行为。
会议要求,要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强化正确舆论导向,使广大干部群众认清自焚行为的政治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认清达赖集团煽动策划自焚事件的反动性、违法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把精力引导到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上来。要加大对自焚案件依法打击、处置、整治力度。一旦发生自焚案件,当地党委政府及公安等部门要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就地依法果断处理。对已经发生的自焚案件,公安等专门机关要加大案件侦破力度,深挖幕后组织策划者和煽动教唆者,依法从快、从重判处典型案件和首恶分子。要加强社会面管控,提高情报信息掌握能力,提高突发事件现场处置能力,提高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管理能力,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不断夯实维护稳定的基层基础。
会议强调,反自焚专项斗争有很强的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协调配合,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担负起维稳第一责任。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在大是大非面前经受锻炼、接受考验。
(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