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铁幕归来发表微博投诉河源民警面对街头斗殴袖手旁观(网络图片)。该微博写道:“河源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杀人,警察现场观战。2012年12月2日16时38分开始,在闹市街道中,在两名警察面前,大打出手。身在现场的两名警察见势后,一名警察推开另一名警察离开,闪在一边并近距离目睹。造成被打男子一死一重伤。”微博发表后,引来众多网友的评论和围观。
对此,河源市公安局昨日发布《河源市公安局关于“12·2”故意伤害案的情况通报》(下简称《通报》)称,两名处警人员已被停止执行职务。
根据《通报》,本月2日16时20分,河源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报称,源城区新江三路新江路小学门口发生一起打架斗殴案件。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民警到场处置。3分钟后,巡警支队两名处警人员到达现场,将参与打架的三男两女隔开并控制现场。5分钟后,双方再次发生争吵并导致冲突升级,人群中突然冲出七八名手持木棍、浑身酒气的男子,对另一方进行殴打。由于现场警力不足,打架人员较多,场面一度混乱。处警人员遂要求增援,并与后续赶到的增援民警一起,当场抓获2名主要嫌疑人。目前,该两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其他涉案在逃人员正在全力追捕中。案件造成1人重伤、1人轻伤、2人轻微伤。目前重伤人员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对于网友反映在该案中两名处警人员现场处置不力问题,《通报》称,“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已派出警务督察部门开展调查,并已对该两名处警人员作出停止执行职务的决定,待情况调查清楚后,将依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南方日报记者 甘超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