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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商品房作保障房 泰安为低收入家庭住房“买单”

“御驾新苑小区交通便利,附近有小学、中学、医院。如果能在这里租住一套房子,那生活太幸福了。”7月3日下午,泰城打算申请廉租住房的张先生站在小区工地一侧兴奋地看着现场忙碌的场景,正在进行桩基静载试验的20号楼承载着他未来的幸福生活梦。

用财政资金购买984套房

御驾新苑小区20号、28号楼是今年泰安市首批通过财政购买方式选购的保障房,共有房源984套,其中廉租住房612套、公共租赁住房372套,政府购买单价为4400元/平方米。这些房源,政府将面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采用出租方式,由物价部门核定租金标准,提供给住房困难家庭。“我们建议政府选购商品房作为保障房,一方面,这样可以增加保障房的有效供应,缓解保障房建设压力;另一方面,可以实现不同收入水平、不同文化背景群众的融合居住,有利于低收入者享受比较好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泰安市人大代表、肥城市老城街道办事处东关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陈思忠说。为此,在今年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他联合10名代表提交了《关于政府可选购商品房作保障房的建议》。在新建小区配建保障房,由政府出资购买,相当于让一部分经适房、公租房、廉租房等融入新建设的商品房小区,实现教育、医疗、商场等配套资源的共享。

配建可缓解土地紧缺难题

这一建议为政府实现保障房筹集方式多元化提供了新的选择。“目前,市政府已出台《泰安市普通商品住房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原则上按商品住房项目住宅建筑面积的10%左右确定’。”泰安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党支部书记王利明说。之前,通过政府成片划拨土地、财政投资集中建设是泰安市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主要方式。如今,通过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可解决土地紧缺难题,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不同社会群体的相互融合,形成集中建设和配建等多元化建设方式互补并存。

目前,《办法》正积极推进实施,进入到确定配建项目和研究制订配建合同阶段。随着配建项目的落实,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保障房与商品房融合在同一社区,享受同等社区环境和公共设施,形成“小集中、大融合”的城市新区。 (泰安日报记者 赵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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