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滕州4月19日讯(通讯员 陈冰)“履职实效对照标准,一目了然,优劣自分,将有效杜绝挂名和只要荣誉不尽职责委员。”“对怎么做一名政协委员、怎么履行职能,有了更明确的标准和方向。”“立足岗位,积极履职、加快发展,为建设幸福滕州贡献智慧和力量。”这是政协委员对近日滕州市政协制发的《政协滕州市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责进行量化考核的办法(试行)》的评价。
为加强委员队伍建设,激发委员履职活力,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不断提高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滕州市政协制定印发了考核办法。办法规定从2014年起,对每名委员参加会议、学习培训、调研视察、提交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以及撰写理论文章、奉献社会情况,按照项目细化内容,并分别赋予一定权重分值(满分100分),年终进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此作为评先树优和换届继续提名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建立委员信息库、委员个人档案和委员履职台账,对委员履职活动分门别类,全程跟踪,记录写实,及时载入档案。
委员未经准假无故缺席全体会议的扣16分,常委未经准假无故缺席或中途离开常委会议的每次扣6分;对年终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委员,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总分达不到60分的,劝其辞去委员资格;对委员年度考核结果于次年全体会议前通报委员个人,被评定为优秀等次和不称职等次的考核结果抄送委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细数这些“刚性”条款,委员们反响热烈,普遍表示赞成并积极履职尽责。
考核办法进一步提高了委员的责任使命感和光荣感,进一步增强了委员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了履职活力。市政协委员提交提案332件,引进和实施的项目25个,140名委员“一对一”帮扶困难家庭,捐款捐物200多万元,为民办实事已经成为政协委员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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