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牡丹江市开始受理“单独二孩”申请
2014年04月25日09:49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4月2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黑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该修正案获得全票通过,将原有的“双独两孩”条款修改为“单独两孩”。该决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随着“单独两孩”政策在我省落地,意味着牡丹江市单独夫妻家庭可以生二胎了。
该《决定》明确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作出规定,依法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此次条例修改,仅就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相关内容作出调整,其他内容未做修改。一是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修改为“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的”。二是取消了原条例规定的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要有四年间隔期的内容,同时取消了对不符合生育间隔生育的限制措施。三是将条例中“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表述根据机构改革的情况,统一修改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据悉,修改后的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这标志着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开始启动。牡丹江市计生委已做好了相关准备,即日起开始受理市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