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苏南频道1月13日电(禾一) 工信部1月12日发布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公告,在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建设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第二批试点创建工作。经过地方政府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评审,确定上海市等36个市(县、区)为第二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江苏的徐州市、苏州市列入名单,至此江苏省已入选6个试点市(区),其中苏州辖区占了2个试点市。
2013年12月,工信部公布了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 名单共 68个城市,其中江苏省入选4个试点市(区),分别是:南京市、盐城市、张家港市、扬州市广陵区。
工信部选择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旨在全面落实国务院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此前,工信部明确试点内容以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社区为主体,重点围绕建设宽带和TD-LTE等信息基础设施、开发智能信息产品、培育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整合政府公共服务云平台、拓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引导信息消费体验等开展试点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