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朱平)日前,杨庄派出所刑事拘留一名涉嫌贩卖毒品嫌疑人刘某(男,33岁,本市人,出租车司机),经审查,今年3月,刘某将毒品(冰毒,共1g,涉案金额600元)贩卖给他人,民警审查其毒品来源时,刘某交待,该毒品为2014年8月其一徐姓朋友在他结婚时充当份子钱送给他的,据刘某回忆,去年8月,刘某刚刚结婚,遇到了一起打游戏认识的“徐哥”,“徐哥”问他玩不玩冰毒,刘某说偶尔玩,于是“徐哥”就说送给你1g,全当你结婚的份子钱。后刘某将毒品藏匿家中,今年3月初将毒品卖给他人,后民警工作发现将其抓获。刘某现有一刚出生的孩子,事发后,刘某后悔不已。办案民警提醒,当遇到身边有“朋友”提供毒品的时候,一定要端正立场,不能碍于面子或出于好奇而接受。即使不准备自己吸食,仅非法持有毒品也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2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海洛因或冰毒(甲基苯丙胺)10g以下的,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刘某,在非法持有毒品之余,还有涉嫌贩卖毒品获利的情节。该行为已经触犯刑法,也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